图为工作人员关爱青海民和县特困供养老人。(资料图) 石延寿 摄
中新网西宁5月20日电 (李隽)20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该省聚焦特殊群体养老和居家养老问题,在“十四五”期间实施7116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
青海省重点对分散供养的高龄、失能、残疾的特困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改造对象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空巢、残疾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改造区域突出老龄化较高的社区(村)或住宅小区,改造步骤突出评估和监管。
改造过程中,重点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的功能进行。各地可根据老年人意愿和居住实际需求,制定“一户一策”实施方案,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一定的资金补助,减少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经济负担。
据悉,资金补助优先保障具有青海省户籍且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纳入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前提下,可将改造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超出部分由各市州、县区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青海省提出居家适老化改造应遵循市场要求,通过需求评估后制定改造方案、具体实施改造。在保障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创新,先行引路,通过政府适当补贴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供给品质,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能,发展壮大养老服务、居家养老设施、老年用品等消费市场。
目前,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计划今年内在西宁市、海东市完成150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完)
责任编辑: 吴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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