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魏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彬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背离“两个维护”,恶意诋毁党和国家领 导人,抨击反腐败工作,串供,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
魏彬身为巡视机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化变质,毫无理想信念,背离“两个维护”,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极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经济上贪婪成性,价值观极度扭曲,信奉金钱至上,对纪法毫无敬畏之心,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敛财;生活上腐化堕落,内心阴暗,精神空虚,道德败坏,寡廉鲜耻,大搞钱色交易,严重破坏被巡视地区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拒不认错悔罪,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从严从重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魏彬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魏彬简历
魏彬,男,汉族,1957年3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74.11—1979.12 青冈县民主公社知青
1979.12—1981.09 省电视台新闻部记者
1981.09—1985.07 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5.07—1989.04 省委机关工委宣传部干事
1989.04—1989.07 省委机关工委宣传部副科级干事
1989.07—1991.11 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科级巡视员
1991.11—1996.08 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正科级巡视员
1996.08—2000.11 省委组织部机关工会主席(副处级)
2000.11—2001.12 省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机关工会主席
2001.12—2009.10 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2009.10—2015.03 省委巡视组副厅级巡视专员
2015.03—2017.05 省委巡视组副组长(正厅级)
2017.05 退休
责任编辑: 陈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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