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为民 保障民生”新闻通气会。 王小军 摄
中新网乌鲁木齐3月23日电 (记者 王小军)23日,记者从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为民 保障民生”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21年以来,新疆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7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4.65亿元。
据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海沙尔·阿皮孜介绍,新疆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冬季风暴”“飓风行动”等集中执行行动。新疆各级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结涉中小微企业案件3551件,执结涉国有企业案件100件,执结涉金融案件2717件。
海沙尔·阿皮孜说:“新疆法院还帮助了一批企业渡过难关。针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面临生活困难的,新疆法院积极联络帮助一批、救助一批,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三庭庭长甘露介绍典型案例中提到,乌苏市人民法院引入社会组织“乌苏市绿桥社工服务社”参与执行,创新无息资金“过桥”,“借用”社会资金先行履行法律义务。福海县人民法院建立“保险+救助”模式,破解执行难题,通过对执行救助进行有益探索,进一步积累执行救助经验,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海沙尔·阿皮孜表示,新疆高院将准确把握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重点梳理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等案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类案特点,为完善执行工作制度和机制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进一步巩固执行司法救助制度的成果,逐年增加执行司法救助的资金额度;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强制执行、教育引导、执行救助、社会保障、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决涉及民生案件问题的良好机制。
据了解,新疆高院组织“法院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仅2021年11月18日就发放案款2.07亿元,真正将生效判决兑现为拿到手的真金白银。(完)
责任编辑: 吴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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