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6日 20:09:16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近日,莆田上林村伤人致死案引发关注。
10月10日13时50分许,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伤人致死案件,造成2名村民死亡、3名村民受伤。据媒体报道,死伤者均为一家,伤者中还有一名10岁儿童。当晚,警方发布的协查通报称,平海镇上林村村民欧某中有重大作案嫌疑。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发布协查通报。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供图
日前,就网友关注的案件焦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涉案双方家属、知情人士及村干部。
焦点一
导火索是建房纠纷吗?
此前,据媒体报道,有村民称,案发前犯罪嫌疑人欧某中与被害者欧某发家发生过口角,欧某中与欧某发为邻居,因建房一事双方存在矛盾。上林村村主任欧金森证实上述说法。
那么,此事的导火索系建房纠纷吗?上林村村支书欧阳銮告诉记者,欧某中与被害者一家确因土地争议产生过纠纷。据他介绍,2017年,欧某中申请危房重建获得批准,于是他就拆除了旧居,欲在原有土地上建新房。但因拟建房址与获批区域存在几十公分的移位,产生了约6平方米的争议面积,邻居欧某发以此为由不让欧某中建新房。
被害者欧某发的家属欧女士坦承,他们家与欧某中一家确因土地争议产生过纠纷。但她强调,两家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旧房拆除后,缘于欧某中在建新房时占了他们家的一部分土地,因此,他们家不让其继续建新房。
纠纷的缘由,欧某中前妻欧某香有另外一种说法。她此前受访时表示,欧某发出面阻止欧某中家建新房的理由是:欧某发家靠近马路的围墙发生了滑坡,泥土滑到了她家的田里,就认定她家的那片田地是他欧某发家的,还要她家把那片地给欧某发家。
不只欧某发一家,还有两户邻居也不让欧某中建新房。欧某香表示,由于土地争议,2017年的时候,欧某贵、欧某勇两家人就阻止欧某中家建房。
村支书欧阳銮证实,在旧房未拆除前,欧某中就与欧某贵、欧某勇两家存在土地争议。记者也从有关单位了解到,欧某中此前并非上林村上欧自然村(事发地)人,20多年前,其连襟将土地转让给他,遂迁至此。后来连襟过世,欧某中与连襟的弟弟,即在外打工归来的欧某贵产生纠纷。欧某贵认为,原土地为兄弟共有,哥哥送给欧某中时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从此,双方因土地问题多年僵持不下,并因这一纠纷动过手,双方都受轻伤。
纠纷是否一直未解决?村主任欧金森此前受访时表示,欧某中要去建房子,然后他们几家(包括被害者家)就去阻挡,他们村委会也一直介入,调解了好多次,都没有什么结果。
焦点二
一家六口住棚子多年?
此前,嫌疑人欧某中曾在社交平台谈及家庭有关情况,称“全家五年无处凄(栖)身,上有89岁老母亲跟全家五年受难”,这部分内容也引发舆论关注。近期,欧某中前妻欧某香在受访时表示,从2017年他们家将房子拆除后,就在原址上搭建了一个简易的棚子,一家六口人就挤住在这个棚子里,遇到下雨天,棚子漏风又淋雨。
欧某中所建的简易棚子。媒体视频截图
不过,欧某香的说法与其亲友并不一致。该亲友告诉记者,欧某中与欧某香育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尽管很早就离婚,但欧某香仍常常会到家里帮忙。
该亲友介绍,近些年,欧某中的大女儿外嫁、二女儿迁出、小儿子上大学,平时,欧某中多是一个人生活在那个棚子里,并非居住在传言中的笏石镇住处。至于“89岁老人家住在棚子中”一说,该亲友不愿多作说明。
但被害者欧某发的家属欧女士不认同“棚子住人”的说法。她告诉记者,棚子并非用于居住,而是用于存放工具等物件。
村支书欧阳銮则表示,欧某中在笏石镇购有套房,平时主要住在笏石镇的住处,但偶尔风大天气不好时会回来看下棚子,暂住一阵。至于89岁的老人家,其主要住在欧某中哥哥家中,是三层半的房子。
焦点三
多年求助无门?
该案件引发舆论关注的另一个焦点在于欧某中为建新房是否求助无门。近期,网上出现了欧某中之前发的求助网帖,他在那些求助信息中表示自己翻新建设受到“村霸”的阻挠,长期上访求助无门。对此,10月12日,莆田市秀屿区已经针对网上反映的基层干部不作为问题启动调查程序。
秀屿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来源秀屿区委宣传部官方公众号
欧某香此前受访时称,为了能顺利建房,曾在2019年9月盖房遇阻时报警,也曾向多部门反映情况。上级部门曾安排了人员前来现场查看,也要求镇上包村干部帮忙解决。
对此,欧某中的亲友也透露,此前曾建议欧某中去法院打官司,但他没有采纳。家人也曾教欧某中使用社交软件反映情况,但问题反映后,纠纷仍在,建房未果。
被害者欧某发的家属欧女士在采访中强调,关于两家的纠纷,她知道村里一直有组织协调,曾提出赔钱或提供相应面积土地等建议,但欧某中一方一直没有同意。
上林村多名村干部回应称,村委会一直有介入调解纠纷,但都没有什么结果。村支书欧阳銮表示,这些年村里组织了多次调解,村委会曾提议由欧某中一次性补偿欧某发家2000元,或将道路南侧一块杂地归欧某发使用。另有村干部强调,由于欧某中一方不同意调解方案,导致建房一事搁置。
该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 陈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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