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检察院在审查苍南县公安局移送的黄某某诈骗一案时,发现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其母亲施某某过世后,通过冒用施某某的名义,多次使用施某某的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施某某的社保养老金共计10110元。
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后,承办检察官林玉堂随即调取全县死亡、服刑人员数据与当月发放的养老金数据比对后,发现多起参保人员死亡和正在服刑人员养老待遇未停止发放的情况。收到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后,苍南县人社局迅速停止养老金发放并启动追回程序。
正常情况下,养老保险人死亡,社会保险机构应当停发社会保险金,为何施某某死亡后养老保险金却没有停发?是否存在制度漏洞?低保金是否也存在相应的问题?
承办检察官林玉堂第一时间通过在执法信息中心大数据平台上,对全县服刑人员信息与系统中民政部门上传的最新低保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存在低保对象已判决服刑未停止低保金发放情况。检察官立即与县民政局联系,同时向属地乡镇制发检察建议,乡镇在第一时间回复并启动核查追回程序。
执法信息中心大数据平台
是何方“神器”?
“怎么打破跨部门、跨系统之间的信息壁垒,行政执法案件大数据怎么为我所用,怎么强化检察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是我们一直以来思考的问题。”苍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小宁表示,苍南检察机关一直在积极谋划如何将平台海量的执法信息与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有效融合。
苍南县检察院率先有了破题良策。自2013年10月率先在浙江省建成执法信息中心管理平台以来,该院先后与全县22家行政执法单位实现数据联网,实时更新共享。2021年1月平台上新增了辅助办案大数据查询系统,通过创设接口与温州市大数据中心进行无缝对接,将信息共享、查询范围扩大到与检察办案密切相关的46类信息,信息总数达220万余条。
今年以来已为各业务部门办理案件提供信息查询119次,查询各类信息2000余条,进一步显现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效果。如今,苍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进入苍南县执法信息中心大数据平台,查找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当然,这起低保金、养老金公益诉讼案“文章”并未结束……如何从源头上实现数据共享与信息对接,解决因数据信息收集不及时、不全面、不对称等原因导致国有财产损失?
从个案办理到协作机制
“神器”之上又有新“神器”
日前,苍南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召开低保金、养老金公益诉讼数字协作座谈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低保金、养老金公益诉讼数字协作机制的意见》,并依托苍南县执法信息中心大数据平台,探索研发了苍南县域公益诉讼数字监督平台这一“神器”。
“以往我们三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十分不畅,比对时难免出现不全、延迟等现象。现在有了这个平台,我们工作都安心多了。同时检察机关还能适时监督,倒逼着我们严格执法、阳光执法、公正执法。”苍南县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感叹道。
新“神器”——苍南县域公益诉讼数字监督平台归集全县范围低保、社保、服刑人员、死亡人员数据,实现数据查询一键通,实时更新共享,公益诉讼数字化实时监督,从源头堵塞漏洞,为低保金、社保金安全织好双重防护网,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此次数字协作是苍南检察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强化沟通合作,推进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推动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是共同维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苍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高峰表示。(浙江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浙江省苍南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陈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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