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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二中院张毅行为击穿司法公平的底线

2026年05月06日 20:27:16 作者: 王法艇 来源: 阜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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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购房被骗,维权艰难,生效仲裁裁决沦为“法律白条”,耗尽心力仍求告无门,令王先生绝望不仅仅是北京市二中院的执行法官张毅的渎职,还有张毅法袍下的司法张力。

近日,全国知名作家王先生实名公开举报张毅多方面的渎职行为揭开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的诸多乱象,值得每一个关注司法公正的人深思。

2021年4月,北京聚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手续合规、地铁直达,一层价格,两层使用”房源广告,于是王先生全款45万元购买了银狐产业园一套loft的30年使用权后发现,对方承诺“却暗藏欺诈——涉案房屋实为工业用房,被擅自改为2层公寓以租代售,实际租赁期仅15年。并且交房延期、房屋被查封、漏水损毁家具,聚洲公司的一系列违约行为,让王先生的购房梦彻底破碎。2024年9月,经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2024】京仲案字第02744号):聚洲公司退还王先生租金、押金等共计48万余元,但这份生效裁决,在执行环节遭遇了“软钉子”。

2024年10月3日,王先生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张毅的一系列操作,让执行程序沦为“走过场”。

执行中,张毅已查实聚洲公司正常经营,将公司收款账号改为个人账号,短短数月个人收款高达上百万元,明显存在转移财产行为,既涉嫌偷税漏税,更已触及拒执罪。但面对王先生追究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刑事责任、采取拘留措施的要求,张毅以“找不到人”为由拒绝;在多次催促下出具的罚款决定,却神奇地“联系到了人”,而面对被执行人拒不缴纳罚款的态度,张毅依然拒绝采取强制措施,反而拿出被执行人提供的开支明细为其开脱,甚至要求王先生承担10多万元的审计费以核实异议。

截至举报时,王先生与律师报案数十次无果,自诉所需的书面材料也无人出具,这起胜诉案件彻底陷入“无人问津”的绝境。

这起案件的执行难,绝非偶然,其背后是执行法官的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是渎职行为,而非所谓的“执行不能”。深层剖析可见,执行难的根源的在于执法者的责任缺失与权力滥用。

其一,法定职责未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法官应穷尽财产调查手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核查,但张毅在已发现聚洲公司转移财产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实质性强制措施,反而为被执行人寻找借口,完全违背了执行工作的基本要求。

其二,程序空转避重就轻,张毅以“无法证明财产转移”为由推诿责任,将审计成本转嫁给胜诉方,本质上是懒政怠政,是“重程序、轻实效”的官僚主义作风作祟。

其三,监督制约机制失灵,北京市二中院执行局虽有财产查控合议前置等制度,但在本案中形同虚设,未对执行法官的不作为进行有效监督,导致权力失去约束,进而滋生执行乱象。更值得警惕的是,聚洲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多次声称“装修经领导同意”,暗示背后可能存在权力寻租,而执行法官的消极应对,客观上为违法者提供了庇护,让执行权沦为个人徇私的工具。执行法官张毅的渎职行为,直接导致拒执罪被漠视,让法律的威慑力形同虚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经罚款后仍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院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函及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聚洲公司将公司收入转入个人账户,虚假申报财产,经法院罚款后仍拒不履行仲裁裁决,完全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且情节明确。

但,张毅作为承办法官,明知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却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反而千方百计为其开脱,这种行为不仅是简单的不作为,更是对法律的亵渎,属于典型的司法渎职。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应当采取执行措施而未采取,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张毅的行为已涉嫌违规违纪,理应被严肃追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则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公里”,执行不力、司法渎职,对司法权威的冲击是毁灭性的,更会彻底动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

王先生作为一名有社会影响力的评论员,尚且在维权路上屡屡碰壁、几近绝望,普通群众遭遇类似困境时,又该如何寻求公正?

北京市二中院执行局张毅在本案中的执行乱象,并非孤例,“同案不同执”“执行白条”等问题,不仅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更让公众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产生怀疑——当违法者能通过转移财产、疏通关系逃避责任,当执行法官能漠视法定职责、为违法者开脱,法律的尊严便会被践踏,司法的公信力便会被消耗。这种信任的崩塌,比案件本身的不公更具危害性,它会让群众失去对司法的敬畏,甚至放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面对这起案件暴露的司法渎职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的介入至关重要,这也是扭转局面、挽回公众信任的关键。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移送的执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当及时组织核查,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我们殷切期望中央第十巡视组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在督察期间,能够以这起案件为突破口,深入调查张毅法官的执行不作为、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司法公正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执行细节中。唯有严惩执行渎职行为,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执行法官坚守法定职责、敬畏法律,才能让生效裁判真正落地生根,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期待纪检监察机关的介入能彻底扭转这一局面,矫正司法渎职问题,重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让法律的尊严得到彰显,让公平正义不再缺席。

原链接:北京市二中院张毅行为击穿司法公平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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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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