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阅读——
为贯彻执行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规定,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函〔2022〕19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会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协会下属单位”)的业务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若干规定:
第一条 协会下属单位必须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与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所有的业务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第二条 协会下属单位开展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凡以协会的名义主办、合办或参与承办、协办的会议和活动,必须上报协会批准和备案。
第三条 协会下属单位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活动,如以各种名义和形式开展收费性质的评比表彰及排名性的活动,其表彰、授牌也要有章可循,不可违规运作,必须报协会批准。
第四条 协会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活动,不得未经审批主办出版报刊、网站等。
第五条 协会下属单位未经允许和授权,不得私刻印章、私制证件、私制相关活动物料等。
第六条 协会下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再行组织、发展隶属于自己的分支机构。如不允许出现如: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信用工作委员会XXX工作站等形式。
第七条 协会下属单位不得擅自将自己的业务活动分割成若干部分,全部或分别承包给社会上的其他企业、机构,以收取这些企业、机构的管理(承包)费。如确有需要开展此类活动,必须报协会审查批准。
第八条 协会下属单位不得擅自主办包括港、澳、台在内的涉外活动(包括出国考察)。此类活动须经协会同意后报相关部门批准,收到批文后方可进行公开筹备。
第九条 协会下属单位不具有法人地位,无权对外签订重大业务活动的协议;以协会及下属单位名义开展活动,其财务预算收支概况按照协会统一的财务制度和遵守《民间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必要的经济合同应由协会签订。凡未经允许,擅自对外签订此类合同和协议的,协会不予承认,并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 协会下属单位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收费标准,统一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会费标准统一执行,并统一交予协会对公账户。下属下单位不得巧立名目设立单独收费账户,杜绝乱收费,不合理收费的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 协会下属单位的负责人应按时参加协会办公会议;每年年终要书面向协会汇报一次开展活动的情况;年终要有书面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协会对下属单位将从开展社团活动、规范运作行为和对协会贡献方面进行评估。对于连续两年未开展实质性活动,严重违规,严重偏离协会章程和制度要求的,协会有权对下属单位进行撤销或要求限期整顿等。
第十二条 协会领导和秘书处对下属单位的各项活动,要给予必要的帮助、支持。
第十三条 协会下属单位在新闻报道、公众号、百度词条、条幅旗帜海报制作等对外宣传中,凡涉及到协会分支机构名称、称谓的一律必须使用全称,必须有协会冠名,即: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xxxxxx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或工委会、分会)”,如:“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乡村振兴工委会、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村连村爱心公益团(红旗艺演团)”等。不可单独出现如:“河北村连村爱心公益团或河北红旗艺演团、河北蓝光应急救援队(总队)等不规范名称。
第十四条 协会下属单位对外发布重要新闻报道,需经协会审核、批准,不得擅自随意对外发布。
第十五条 协会下属单位在办公区悬挂门牌,设计内容须经协会秘书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悬挂。
第十六条 未经协会允许或授权,个人不得私自接收会费或赞助(捐赠)物资或款项。
第十七条 2023年下半年,协会将按照民政部规定,整顿协会下属单位自办的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账号,规范协会分支机构对外宣传行为。请各分支机构立刻做好自查工作,自行做好整改。
以上规定,各分机构须认真、严格遵守和执行。凡违反者,将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停止其一切活动,取消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并对该机构进行改组或撤销。
请各分支机构、办事处、代表处等遵照执行。
监督电话:0311-87837776
投诉邮箱:jingjiliaowang@163.com
特
责任编辑: 刘勋
神州普法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神州普法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神州普法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神州普法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神州普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神州普法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神州普法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神州普法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神州普法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szkx002@163.com 电话:18600107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