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1月2日电 据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日通报,该局当日查处一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案件,蔡某平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通报称,经查,10月30目,违法行为人蔡某平(男,46岁,平潭人)在接到区疫情防控部门明确告知其为新冠肺炎病例密接者的情况下,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规定,外出活动。当日,蔡某平被确诊为阳性感染者,并送医隔离治疗。如蔡某平违反规定外出还导致新冠传播或其他更严重后果的,该局将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1日也通报一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案件,违法行为人赖某荣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经查,赖某荣(男,48岁,江西人)于10月27、28日先后在被区政府防疫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其为新冠肺炎病例密接者,要求居家隔离并被赋红码的情况下,不遵守疫情管理规定,多次外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目前,赖某荣已确诊为阳性感染者,并送医隔离治疗。如赖某荣违反规定私自外出导致新冠传播或造成其他更严重后果,该局将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陈耕
神州普法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神州普法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神州普法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神州普法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神州普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神州普法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神州普法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神州普法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神州普法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szkx002@163.com 电话:18600107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