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7日电 据“北京东城”微信公众号消息,为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东城区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现对3月16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1.车辇店胡同甲11号一幢一层130北京醉乡民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名冷链从业人员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2.鼓楼东大街62号一层北京鹏龙汇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3名员工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3.蒋家大院2号北京明月霞光休闲娱乐中心1名员工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4.东四北大街254号一层3号北京丽沁餐饮有限公司1名员工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5.东直门南大街1号北京来福士购物中心05-03A北京市正泰爱美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直门分公司1名员工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6.广渠门内大街6号(13号楼一层)北京广渠门庆丰包子铺1名冷链从业人员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7.雍和宫西南角翻建商业A区1层肯德基(雍和宫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8.南花市大街7号9号山西省天镇县蔬菜直营店(南花市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9.南小市口街16号范儿川火锅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10.南小市口街16号金掌勺(广渠门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11.崇文门外大街1号楼-6至7层101魔方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12.安内大街54号美利达自行车无测温设备;
13.安内大街39号悠惠便民生鲜超市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14.安内大街196-1方家模型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15.福祥胡同1号稻香村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16.福祥胡同1号胡同记忆戴口罩制度落实不严格;
17.美术馆后街70号复印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18.隆福寺大厦底商mona商铺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19.美术馆东街甲24号黄河水面馆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20.东板桥大街24号菜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21.南剪子巷69-1便民菜站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22.东华门大街75号诗雅阁美发造型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23.工体北路新中街红四楼底商老学校服饰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24.北门仓6号纯剪一代美发店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25.安定门东大街28号星巴克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26.北官厅2号楼底商瑞诗缔娜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27.东四北大街461号宁为女人店铺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28.东四南大街92号粒上皇消杀记录未更新;
29.灯草胡同7号四合宾馆无消杀记录、无员工体温监测记录,戴口罩制度落实不严格;
30.船板胡同8号子华便民超市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31.西兴隆街104号熊煮咖啡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32.西花市南里9号楼底商便利蜂超市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33.西花市南里9号楼底商米诺造型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34.西花市大街106号99优选酒店(瑞丽祥宾馆2分部)前台工作人员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35.东花市南里京润美容机构工作人员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36.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北京花市星辰酒店住客信息填写不规范,工作人员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37.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西部马氏拉面工作人员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38.光明东路1号桔子酒店(光明桥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39.龙潭湖北门东150米准格尔明珠酒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个别工作人员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40.左安门内大街12号西西里酒店(龙潭湖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住客信息填写不规范;
41.幸福大街甲39号桔子酒店天坛东门店工作人员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42.幸福大街甲39号喆啡酒店天坛公园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43.法华寺街99号北京市乐陶然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44.永定门东里南2号楼底商鸦儿李记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45.珠市口东大街8号中国联通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46.珠市口东大街6号大益茶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47.天坛东路76号北京天坛北门漫心酒店工作人员未按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48.安乐林路天天家园3号楼103号千百色美发造型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49.西滨河路8号院10号便利蜂(马家堡路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50.中海紫御公馆西区8号楼底商8-6号菁美医疗美容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消杀记录未更新;
51.马家堡路1号烟酒商行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52.王府井大街138号底商OMEGA 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53.王府井大街138号底商帝舵表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东城区各市场主体应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防疫工作制度,坚决落实好各项防疫举措,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共同构建更加牢固的东城区市场防疫领域安全屏障。
责任编辑: 吴瑜
神州普法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神州普法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神州普法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神州普法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神州普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神州普法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神州普法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神州普法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神州普法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szkx002@163.com 电话:18600107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