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全民普法 > 普法教育

破解“探望困境” 江苏发出首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2022年03月09日 22:02:4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字体:
-->

破解“探望困境”江苏发出首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江苏发出首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南京3月9日电 (赵大为 周佳芸 徐珊珊)据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消息,近日,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组织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对离异夫妻关于子女的探望权问题作出了引导和约束。据悉,这是江苏省法院系统首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丁某(男方)与朱某某因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孩子由丁某抚养,但在具体探望问题上,双方未达成一致。母亲朱某某认为自己在探望孩子时受到了丁某及其亲属的阻挠,虽有一腔爱子之心,但探望权无法得到保障。

  针对这个情况,承办法官向丁某与朱某某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在家庭教育中与他们进行了深入沟通,告知其良好的家庭关系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引导双方签订了一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约束他们依法行使探望权,共同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以“指导令+承诺书”的形式,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组织签订该承诺书的法官董蒙认为,在案件审判时,通过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一方面,告知不直接抚养方有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自觉、合理、恰当地行使探望权;另一方面,督促直接抚养方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同时,也可以警示当事人违反相应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日后探望纠纷、强制执行的发生,有效破解“探望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

  据介绍,组织当事人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是淮安法院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成效的重要尝试。离异双方相互配合、合理有效地行使探望权,可减少对孩子造成的伤害,让父母关爱和家庭教育不因离异而缺失。通过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为当事人正确行使探望权作出了督促和约束,日后如一方违反探望承诺的,另一方申请变更抚养关系或者中止探望,将变得更加有据可依。(完)


责任编辑: 吴瑜

540 0 0
文章评论:

最热评论


神州普法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神州普法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神州普法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神州普法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神州普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神州普法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神州普法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神州普法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神州普法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szkx002@163.com  电话:18600107426

 


阅读上一篇: 全职太太距离“劳动保障型太太”有多远 阅读下一篇: 因发生森林火灾 四川森防指办约谈甘孜州、县相关责任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