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乌鲁木齐2月25日电 (苟继鹏)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5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新疆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脱贫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均超全疆平均水平。自2020年11月,新疆实现整体脱贫后,未发生规模性返贫。
新疆乡村振兴局一级巡视员陈雷说:“2021年,新疆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798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加1746元、增长12.08%,高于全疆平均水平2.58个百分点;新疆脱贫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3343元,同比增加2181元、增长19.55%,高于全疆平均水平。”
他称,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经过共同努力,新疆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工作体系、机构队伍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有序转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进展顺利,脱贫民众收入实现新增长,脱贫地区发展再上新台阶,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陈雷还说,新疆制定了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每年对所有乡村人口、每季度对监测对象开展一次全覆盖摸排,累计识别纳入监测对象76.9万人,全部录入新疆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管理,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做到动态监测、实时预警、未贫先防、突贫速扶、常态清零。
在发展产业、稳岗就业和综合保障兜底等方面,新疆2021年共实施12.35万项措施。其中,在发展产业方面,以新疆南部四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为重点,打造馕、棉花(棉纺织)、葡萄及葡萄酒等十大产业,形成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发展格局。
据介绍,在就业方面实施扩大就业惠民工程,持续巩固三年10万人就业规划、5万余名跨区域转移就业、2.2万名乡村道路养护工岗位就业等重大举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7.4万人次。(完)
责任编辑: 吴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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