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月21日电 (记者 范丽芳)1月20日晚间,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调整当前疫情防控措施,并要求各地执行统一的管控政策,不得“层层加码”。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一律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一律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入晋返晋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就医。
山西省内人员加强个人防护,自由有序流动,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后的入晋返晋人员,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实施“7+7+5”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各地执行统一的管控政策,不得“层层加码”;前期发布的管控措施与本次规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各地要压实责任,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落实个人主动报告责任,建立社区(村)返乡人员登记制度,将返乡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要排查整改工作中的漏洞和弱项,严防疫情输入。
此外,各地要加强对隔离人员的关心关爱,提供高品质的生活服务和高质量的心理疏导,确保隔离人员过一个安全健康祥和的春节。(完)
责任编辑: 吴瑜
神州普法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神州普法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神州普法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神州普法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神州普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神州普法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神州普法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神州普法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神州普法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szkx002@163.com 电话:18600107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