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锡林郭勒1月12日电 (记者 张林虎)从中风险地区回家不报备,拒不如实陈述行程、擅自离开隔离处……1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公安局获悉,该局依法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陈某、董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21年12月13日,陈某、董某自驾前往西安新城区(中风险地区)旅游。12月17日,二人返回多伦家中,在明知西安疫情暴发的情况下,却没有向所在社区等部门报备。
12月24日,二人行程被大数据筛查并推送至多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多伦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流调时,二人拒不如实陈述行程,仍隐瞒事实真相,后被要求居家隔离。
期间,陈、董二人因琐事发生矛盾,董某擅自离开隔离处到邻居家,对多伦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最终,多伦县警方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目前,陈某、董某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完)
责任编辑: 吴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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