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法治 > 司法解读

当心以“拍卖”为幌子的骗局

2021年12月02日 11:05:27 来源: 人民日报
字体:
分享到:

当心以“拍卖”为幌子的骗局(以案说法)

【案情】杨某伙同他人先后成立了多家拍卖公司,并安排公司业务员诱骗被害人,谎称粮票、油票等物品是“收藏品”,公司能将这些物品在境外免费高价拍卖,并以免费鉴定和包装为由,诱骗被害人携带“收藏品”到公司面谈。

其后,公司会对被害人带来的“收藏品”进行拍照,设计拍卖品图册,并现场“鉴定”和“评估”价格;同时虚构公司曾在国外多地成功高价拍卖的事实,诱骗被害人与公司签订《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签订合同后,公司要求被害人购买价值5000元至数万元不等的公司“藏品”成为会员,此后才能够享受境外免费拍卖服务。

经查,被害人花5000至数万元高价购买的公司“藏品”仅价值几百元或几十元,共计被骗取3000多万元。检察机关对杨某等28人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杨某等多名被告人以诈骗罪论处。

【说法】检察机关表示,犯罪嫌疑人以委托拍卖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虚构具有海外拍卖能力、向被害人夸大所出售字画等物品的价值,最终目的是为了向被害人高价售卖物品,骗取被害人钱财。因此本案是打着委托拍卖幌子所实施的诈骗犯罪。

检察机关提醒,此类“以拍卖之名行诈骗之实”的案件具有犯罪时间长、人员流动性大、诈骗手段隐蔽性强等特点。由于涉及拍卖专业领域,犯罪分子往往会利用被害人不了解拍卖“行规”的心理,夸大获利前景,以骗取被害人钱财。而在给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后,则往往以“流拍”或者“拍卖属于风险投资”等为借口规避责任。

本报记者 张 璁


责任编辑: 卢贝

428 0 0
文章评论:

最热评论


神州快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神州快讯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神州快讯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神州快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神州快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神州快讯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神州快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神州快讯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神州快讯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szkx002@163.com  电话:010—53385969

 


阅读上一篇: 江苏户籍“跨省通办”加速推进 长三角新生儿入户可就地办理 阅读下一篇: 女子家中被杀 山西晋城警方45小时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