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昨晚6时,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计6585笔;下一步将对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进行源头治理
昨日,丰台交警在小区内给超标电动自行车张贴“提示单”。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摄
11月1日,开发区交警开展夜查执法。警方供图
11月1日,昌平交警在回天地区查扣了多辆“超标电动车”。警方供图
自11月1日开始,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将面临扣车、罚款1000元的处罚。为了不让这些车辆上路,北京交警想了很多办法,“社区交警”在小区门口进行值守,劝阻市民勿骑超标车上路,同时,还在重点路段开展夜查,查获了一批超标电动自行车。
截至昨晚6时,北京交警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计6585笔。
罚款、扣车等方式整治违法电动自行车
自11月1日开始,悬挂“黄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就不能再上道路行驶了,上道路行驶的将面临扣车、罚款1000元的处罚。记者随交警上路执勤时了解到,交管部门正在进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口头警告、罚款、扣留电动自行车等方式,综合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执法工作。
据交管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昨晚6时,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计6585笔,其中就查扣了一批过渡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下一步,交管部门也将联合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改装进行源头治理,同时也将针对居住小区和企业园区内的“僵尸电动车”进行整治。
不要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加装
在执法工作中,路面执勤交警将会同治安、派出所警力开展融合执法,围绕重点路口路段、繁华商业区、交通枢纽等违法高发时段点段,依托示范路口、首都铁骑、路面巡逻警力科学设置执勤岗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
交管部门提示,对于悬挂临时标识的、拼装的、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是不能领取白色式样的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的,需尽快自行处理;如有出行需求,请及时置换《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产品,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到北京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和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同时要正确安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牌证,骑行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不要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加装,保障骑行安全。
丰台
交警进社区劝阻超标车上路
“您好,您这是超标电动自行车,根据规定不能上路行驶了,提醒您抓紧去处置。”昨天,在太平桥东里小区的门口,丰台交通支队的民警正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劝导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请勿上路行驶。
除了在社区门口进行劝导,交管部门还深入联合街道和社区,走进小区进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摸排和提醒。据丰台支队安检科副科长赵立松介绍,目前,他们已经针对辖区内的六十余个重点小区安排了民警进行劝导,很大一部分是依靠此前已经进驻的“社区交警”,“一方面是制止市民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剩余的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尽快得到妥善处置。”赵立松说。
走进小区不久后,交警就在一栋楼旁看到了一辆落满了灰尘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看样子很久没使用过了。交警拿出了一张“提示单”贴在了车上,上面附带一个二维码,市民可以扫描了解详情。同时,还给车身上夹了一份由丰台交通支队印制的宣传折页,上面清晰写明了相关政策、超标车的处置方式以及合规车的上牌流程和网点。
“这辆车是我们在摸排中发现的僵尸车,下一步我们也将拿出办法来将这些车辆统一清理、处置。”太东里社区工作人员胡锦洲告诉记者,经过他们的前期统计,这个小区内有大概450辆电动自行车,经过前期的宣传,只有极少数的超标车还未处置。
开发区
93辆超标电动车夜查中被扣
开发区的早晚高峰的交通特征有比较明显的潮汐性,一到晚上,就有很多市民从开发区返回大兴、通州居住。而电动自行车骑行也是不少市民选择的通勤方式之一。
为了不留执法空白,开发区交警11月1日起就实施了夜间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的同步查控。开发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弛告诉记者,通过当天晚间的检查发现,确实有市民心存侥幸骑超标车上路,晚上7时至凌晨,多个检查点共查获了93辆违规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一些骑行超标车上路的市民被查获后,也感觉很诧异,自己心存侥幸,没想到交管部门这么晚还在执法夜查。”张弛告诉记者,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检查,是近一段时间重点关注的内容,他们也会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有针对性地调整夜查的点位和时间。
开发区内的园区集中,这些园区也是交管部门执法检查的重点,前期交管部门就陆续开展了多次集中筛查,对于这些超标车辆张贴提示单,告知市民及时处置。张弛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会联合园区管理单位,在园区的出入口进行劝阻和检查,进一步管理好园区人员的骑行行为。
昌平
回天地区查扣多辆“套牌车”
回天地区是北京交通治理的重点地区,也是实施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新政后交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区域。
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11月1日起继续上道路行驶的,交管部门将按照交通违法处理,采取扣留车辆、依法处罚措施。在11月1日,昌平交通支队多个整治小组就扣留违法电动自行车39辆。
“我们的执法是覆盖全天的,白天检查的重点是城市的主干路,晚上主要针对商圈和商业聚集区域。”昌平交通支队回龙观大队大队长韩飞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发动镇街开展综合治理,同时联系快递外卖行业,要求企业加强监管,发挥行业自律。
韩飞告诉记者,在执法检查中,他们发现,有些骑行者为了继续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还存在着挪用合规车“白牌”的情况,有市民称买的是二手车,对车辆的号牌问题不知情。因此,他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不要选择来源不明的车辆。
“对于这些车辆主要是民警凭借经验发现的,一些挪用号牌的超标车虽然挂着白牌,但整车体积明显比一般的电动自行车要大。”韩飞说,这两天来已经发现了多辆车辆信息与车号牌注册信息不相符的电动自行车,涉嫌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
根据相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对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交管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驾驶人将面临电动自行车依法被扣留,罚款1000元的处罚。(记者 裴剑飞)
责任编辑: 卢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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